勁嘉股份:獨立董事關于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募集資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項目事項的獨立意見
深圳勁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募集資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項目 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 見》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深圳勁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我們就公司關于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募集 資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項目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募集資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項目,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資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發展戰略的要求,新增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符合公司實際 情況和項目運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 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 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 規、規范性文件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公司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 形。我們同意公司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募集資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項目事項,同意將 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以下無正文,接深圳勁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變更部分募投項 目募集資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項目事項的獨立意見簽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深圳勁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變更部分募投項 目募集資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項目事項的獨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字: (王艷梅) (孫進山) (謝蘭軍) 深圳勁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1月20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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